普教党字〔2008〕2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基础教育指导办公室、县直属学校:
为开展好我县“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现将《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黔教党发〔2008〕17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县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作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乡(镇)、县直属学校领导要重视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片区以上学校要成立知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知识竞赛工作组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乡(镇)、直属学校要随时将开展活动情况报县教育局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局组织人事股),各阶段活动情况要有小节,活动结束要认真进行总结。
三、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黔教党发〔2008〕17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十七大”精神以及其它相关内容,参加学习人数必须达到100%,要有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
四、县教育局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学校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
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活动要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县教育系统要将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相关信息、简报上即时通报,以促进开展学习活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贵州省教育厅、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十七大 精神 竞赛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县委办,人大办,
政府办,政协办,县直机关党委。
普定县教育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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