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党发[2008]171号
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教党[2007]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教基厅[2007]14号)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中共贵州省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黔教党[2007]54号)要求,为使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刻俯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学参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00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十七大 精神 竞赛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附件:
“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
竞赛活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机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融入贯穿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团组织各项活动中去,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教学实践,推动教学工作,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促进贵州教育腾飞。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一)本次活动由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主办,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师范处、社政处、党办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州教育网,有关活动通知及信息将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发布。
(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设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地、本校教职工学习参赛,以赛促学、以学参赛。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
三、竞赛内容。
(一)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
(二)贵州教育“十五”建设成就及“十一五”规划;
(三)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四、竞赛时间和参赛人员。
(一)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为期7个月,从2008年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参赛人员:全省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在校学生。
五、工作步骤及竞赛办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
(二)开展学习阶段(
(三)组织参赛阶段(
(四)检查验收阶段(
(五)表彰奖励及巩固成果阶段(
六、奖项设置和产生办法。
(一)单位组织奖。对领导重视,覆盖面广(学习参赛人数超过90%),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最佳组织奖、组织奖。按照市(州、地)教育局、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评选产生。
(二)个人优胜奖。对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得分达到98分以上的竞赛试卷中随机抽选。
(三)先进个人奖。对竞赛活动中积极发动、认真组织、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由省教育厅、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
(四)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也可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五)表彰名额
七、省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953608 5973808 联系人:李慧丽
传真:0851-5953608
地址:贵阳市浣沙路66号省招生大楼十楼。
邮编:550003
E-mail:17D@gz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