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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州  省  教  育  厅 文件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黔教党发[2008]171

 

 

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教育战线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教党[2007]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教基厅[2007]14号)精神,按照《中共贵州省教育厅党组、中共贵州省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黔教党[2007]54号)要求,为使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深刻俯和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学参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00八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十七大    精神    竞赛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直机关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5月19印发­­

                                      

附件:

“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

竞赛活动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促进贵州教育腾飞”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进机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把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融入贯穿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团组织各项活动中去,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教学实践,推动教学工作,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促进贵州教育腾飞。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一)本次活动由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贵州省教育厅主办,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办公室、组织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师范处、社政处、党办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贵州教育网,有关活动通知及信息将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发布。

(二)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设立相应的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本地、本校教职工学习参赛,以赛促学、以学参赛。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务必于2008530日前将组委会人员名单传至省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内容

(一)党章、党的十七大精神;

(二)贵州教育“十五”建设成就及“十一五”规划;

(三)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

四、竞赛时间和参赛人员

(一)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为期7个月,从2008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二)参赛人员:全省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在校学生。

五、工作步骤及竞赛办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55531);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全面认真部署,营造良好氛围,统一思想,深入动员,扎实做好学习参赛组织筹备工作。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及时将相关组织、学习、参赛情况在贵州教育网网群中的各节点网站上发布。

(二)开展学习阶段(619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十七大报告、党章原文及相间学习资料,组织安排学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师生员工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及相关学习资料的学习和理解,学习人数必须达到100%

81后可登录贵州教育网查看《网络竞赛系统》的操作使用教程式。

(三)组织参赛阶段(91193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登录贵州教育网《网络竞赛系统》进行网上答题[参赛人员登录系统需填写单位编码,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编码自行登录贵州教育网查询,查询密码为gzsedu123]。省组委会将在贵州教育网实时更新公示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参赛数据。

(四)检查验收阶段(1011031);省组委会于1010在贵州教育网发布参赛统计数据。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自行下载(下载用户名及密码由组委会办公室通过手机雉传送至各单位组委会负责人),并根据统计数据及学习、组织、参赛情况进行认真拟定局面材料(电子文档、纸质各一份),于1031日前报省组委会。

(五)表彰奖励及巩固成果阶段(1111130);省组委会将汇总整理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的汇报材料,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获奖单位及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颁奖表彰,获奖情况将在贵州教育网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六、奖项设置和产生办法

(一)单位组织奖。对领导重视,覆盖面广(学习参赛人数超过90%),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最佳组织奖、组织奖。按照市(州、地)教育局、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评选产生。

(二)个人优胜奖。对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在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得分达到98分以上的竞赛试卷中随机抽选。

(三)先进个人奖。对竞赛活动中积极发动、认真组织、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由省教育厅、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于1030日前向省组委会上报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由评委会确定获奖人员。

(四)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也可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五)表彰名额1115日前在贵州教育网上公布。

七、省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5953608   5973808  联系人:李慧丽

传真:0851-5953608

地址:贵阳市浣沙路66号省招生大楼十楼。

邮编:550003

E-mail:17D@gzsedu.cn